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:AI 生成内容如果体现了自然人的智力投入(提示词设计、参数调优、内容筛选与编排),使用者可以就其独创性部分主张权利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在"AI 文生图第一案"(2023)中认定:原告通过提示词与参数设置体现了智力投入,对生成图片享有著作权。反之,纯机器随机生成、无人工智力投入的内容,获得保护的可能性较低。
难点一:权属证明。需要证明"谁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生成了什么内容"——生成过程证据难以留存。难点二:内容易复制。数字内容复制成本为零,发现盗用时往往已广泛传播。难点三:汇编权益。大量 AIGC 内容汇编成内容库、数据集时的整体权益保护。
用法一:生成即存证。AIGC 内容生成后立即存证,固化内容哈希与生成时间,作为权属时间证据。用法二:过程证据留存。将提示词(Prompt)、生成参数、人工修改记录与成片一并存证,证明智力投入过程——这是主张独创性的关键证据。用法三:内容库整体存证。企业 AIGC 内容库按批次整体存证,保护汇编权益。
对企业和创作者:建立 AIGC 内容的存证流程,生成即固证;保留提示词与修改记录(智力投入证据);重要商业用途的 AIGC 内容,同时进行著作权登记,强化权属。AIGC 时代的版权保护,本质是"智力投入的证据化"——存证是最有效的证据化工具。